這確實是近期娛樂圈和時尚圈的一個重磅消息。我們來梳理一下關鍵點:
1. "事件主體":陳冠希(Edison Chen)。
2. "起訴方":耐克(Nike)。
3. "訴訟內容":耐克起訴陳冠希,索賠金額為"12.6萬美元"(約合人民幣85萬元)。
4. "核心指控":耐克指控陳冠希違反了雙方簽訂的《不競爭協(xié)議》(Non-Compete Agreement)。具體來說,耐克認為陳冠希在終止與耐克合作后,違反了協(xié)議中關于在特定時間段內(通常是18個月)不得為競爭對手工作的條款。耐克指出,陳冠希在合作結束后不久,就與競爭對手阿迪達斯(Adidas)達成了商業(yè)合作。
5. "過往合作":盡管面臨訴訟,但陳冠希的個人品牌"The Hundreds"與耐克確實在歷史上有著長達近20年的合作關系。耐克曾為The Hundreds提供過產(chǎn)品支持和聯(lián)名合作。這次訴訟恰恰是發(fā)生在這種長期合作關系結束后。
6. "影響":
"法律層面":案件將進入法律程序,結果取決于雙方提供的證據(jù)和法官的判決。如果陳冠希敗訴,他可能需要支付賠償金,并且《不競爭協(xié)議》的效力也可能受到審視。
"商業(yè)層面":這次訴訟
相關內容:
近日,耐克起訴了曾經(jīng)與其合作多年的陳冠希,并索賠超90萬元。
8月13日據(jù)中國藍新聞,耐克公司已于2025年8月在美國加州中區(qū)地方法院對CLOT創(chuàng)始人陳冠希提起訴訟,訴因為合同違約——陳冠希在終止與耐克的長期合作關系后轉投競爭對手阿迪達斯,構成違約行為。部分媒體最初誤報索賠金額為1.26億美元,系因法院文書錯誤所致,后經(jīng)核實實際索賠金額為12.6萬美元(約合人民幣90.5萬元)。

值得關注的是,此次訴訟直接針對陳冠希本人,而非其品牌CLOT或其與阿迪達斯的合作關系。陳冠希于2003年與潘世亨共同創(chuàng)立CLOT(中文名“凝結集團”),2006年開始,CLOT成為是Nike和Jordan品牌的合作者,此后雙方一直保持穩(wěn)定合作。此后,陳冠希帶頭設計推出了30多款CLOT x Nike系列,最近的一個是2023年7月面世的「What The Dunk」系列。2023年10月,陳冠希宣布轉投阿迪達斯作為新的創(chuàng)意合作伙伴,并于次年2月與該品牌首次亮相他的第一個系列。
過去20年中,CLOT在全球潮流市場擴大影響力,成為亞洲的代表力量,在國際市場始終占據(jù)一席之地,市場認為其與耐克的穩(wěn)定合作是其地位穩(wěn)固的原因之一。
2024年,陳冠希在上海時裝周CLOT 2024春夏秀上正式發(fā)布了首個adidas Originals合作系列,此后,CLOT與阿迪達斯品牌推出多款新品,包括Gazelle、Stan Smith等經(jīng)典鞋型進行的聯(lián)名創(chuàng)作,進一步擴大影響力。
瀟湘晨報辣椒財經(jīng)記者陳櫻芷 綜合報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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